【465】 本命蛊(1/1)

“大家别被骗了,他一定是骗我们的,只是想让我们失去抵抗而已。”那个领头的降头师也是眉头一皱,转头大吼了起来,另外还活着的两个降头师一听这话也是一阵,是啊,大话谁都会说,他们还可以说苗龙家里失火了呢,苗龙一听这话轻蔑的一笑,冲着这三个降头师说:“你们应该有某种联系的,他们死没死你们自己清楚。”

那个领头的降头师使劲往回跑了十几米,和飞尸拉开距离后,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罐,里面有将近三十只小虫子,不过此时只有三只还在里面飞来飞去,其他的二十多只全都在瓶底没有动弹了,这个虫子名为生死蛊,名字挺霸气的,但其实没有什么大用,就是用自己的血喂养起来,要是自己死了,这只虫子也会奇怪的挂掉。

那个领头的降头师眼睛都红了起来,指着苗龙大吼:“你敢灭我南洋降头师最后的火种?我跟你拼了!阿东,阿南,准备本命蛊,我们和他们玩命!”说着一下子就把那个小瓶子给丢在地上摔碎了。

“头,真的要用本命蛊?”其他两人犹豫了起来,看样子好像不太愿意的样子,领头的吼道:“怎么?不听我的了?”

“是头!”这个阿东也咬牙跑开了十几米,而阿南则是继续引着飞尸到处晃悠,而阿东则和那个领头的都盘腿坐下,然后两人各自拿出一把小刀子一刀就给自己左手的大动脉给划破了,然后血液流在地上竟然没有侵入地下,而是在地上凝聚了起来,并且周围的邪气不断的往这两团鲜血里涌入。

我看着这玩意好像挺厉害的样子就转头冲着泰宏问:“泰宏大师,什么是本命蛊?”

“这个人也真是条汉子,竟然用本命蛊!”泰宏感叹后才回过神,给我说:“本命蛊说简单点就是用自己的血液为体,三魂七魄为魂,怨气为力的一种邪物。”

“说白了也就是一命换一命的打法?”我突然也明白了这招一定不简单,用自己生命做代价的一招,能普通么,泰宏点了点头说:“这个领头人物也是受了自己南洋降头师的新血被灭的打击才敢用这一招,像我们就是宁愿被敌人杀死也是不会用这一招的。”

“为什么呢?反正都是死,把别人拖着下地狱不是更好么?”我冲着泰宏问,泰宏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这一个蛊术要是仅仅只是轮回的话,那还真没什么,但是这一招的后果却是比魂飞魄散还惨,是下十八层地狱!受永世折磨。”

“啥?”我吓了一跳,代价这么大?

其实这一招就是等于自杀,大家也经常听说什么自杀的人变成厉鬼不能投胎之类的,其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残就是大罪,死了都可能去地府受点折磨,要是自杀就是根本不能投胎,因为这事大逆不道,不忠不孝之事,而像这俩降头师这样的情况更惨,他们是用邪气进入自己身体,已经不算是人了,是妖了,所以他们才会下十八层地狱受永世折磨。

想到这我突然感觉古代那些自杀的屈原啊之类的估计根本就没能投胎,说不定被什么高人给抓了。

言归正传,话说当时无数的怨气邪气涌入这俩血团里,要说这故宫本来就是一个邪煞之地,只是被高人设法,以故宫的围墙为界,邪气煞气不会透露出北京城而已,不然北京早就大乱了,这俩人再这里用这种蛊术更是事半功倍。

而苗龙和李振东此时也是脸色微白了起来,苗龙哼了一下大吼:“既然你们自己找死也怪不得我们了,振东,和他们拼了。”说完苗龙就拿出了那盏黑色的小旗,然后大吼:“急急如律令!五鬼听令!杀!”说完就五只小鬼凶狠的冲着那两个血团冲去了。

此时这俩血团也成型了,竟然是两只血红色的乌鸦,并且足足有一米高,眼神满是仇恨,而且身上围绕着很深的仇恨,那两只血色的大乌鸦刚一成型,其中一只就飞过来和那只飞尸打了起来,而另一只则和五只小鬼打了起来,这个血鸟和这五只小鬼打起来简直可以用畅快淋漓来形容,用翅膀一扇就飞一个,用爪子一抓,又抓散一个,不过这五只小鬼就算是被抓散了也会很快的凝聚出来,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大事,不过总的来说这只血鸟还是占据上风的。

不过和打五只小鬼的血鸟一比,和飞尸打血鸟就是苦逼中的战斗机了,这飞尸可不是什么都能变成的,虽然现在被锁着,但是一拳也能把那只血鸟给打出老远,不过也没打死这只血鸟。

“我去,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啊,我还以为很厉害呢。”我看着这俩血鸟的表现还是微略的失望了一下,原本以为这俩血鸟一出来就大杀四方呢,没想到还是这样憋屈,泰宏白了我一样说:“这样还不够吗?之前他们六人打着那只飞尸都费劲,现在一个都能勉强打成平手,要是六个你说结局是什么样?要是那二十多人没死,全变成了这个血鸟你说又是怎么样?”

“要是那二十多人也变成血鸟我们俩估计也就挂定了,哈哈。”我笑了一下,想了想也是,要是这俩血鸟很威猛的话我和泰宏估计也讨不了什么好的,不过我现在很疑惑的是那二十多人是怎么挂的,看有人给苗龙打电话过来的情景,应该是被人给打挂的,但是什么人能在北京城直接杀掉二十多人,而且这伙人的身手还这么好,真是奇怪。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那个阿西此时看着那俩鸟已经是泪流满面了,拿出了一把匕首就要割自己的大动脉,可是偏巧不巧的是这个阿南竟然就离我和泰宏躲藏的这个草丛两米远,我探出头小声说道:“喂,别自杀了,进来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