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上传的视频没人看呢……av号7204056,或者可以在B站搜索UP主“大魔导师领证”,我弄了个收藏夹,把出现过的歌曲都放进去了)

“你问凭什么?就凭我根本支付不起他们的律师费啊。”

看着对方眨着大眼睛,一副“我穷我光荣”的无辜模样,后藤本部长气的快吐血了,真想冲上去揪着对方的领子大吼“那你还雇用这么多!”

这简直就是在你脸上拉了屎,还逼你来擦屁股一样!

更可气的是,你请一个律师不就够了吗?偏偏请了十二个!还个个都是超级名律!这简直就是明摆着在说“我不相信你们索尼”呢吧!

索尼创业史上,这么豪华的律师团也没派出过几次啊!

已经不仅仅是在你脸上拉屎了,还是一口气连拉十二泡!

我堂堂索尼,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啊!太欺负人了!

他刚想反驳,只见李山河不紧不慢的道:

“这是首要附加条件,不同意的话,我们的谈判无法继续下去。”

看着李山河有恃无恐的模样,后藤本部长闭上眼睛,咬着牙,一字一顿道:“可以,我同意了!”

现在自己流过的泪,都是当初自己脑子进的水。

后藤本部长未必听说过这句话,但一定会深有感触。

悔不当初啊!

快速签订了一份律师委托协议,以及索尼的金额赔偿协议,李山河才满意的点点头道:

“您真是睿智,那么,让我们开始讨论合约细节吧。”

双方的分歧在一开始就很大,索尼想给的是一份新人合约——就算优待了很多,也摆脱不了它就是新人合约的本质。

合约中,对李山河的个人生活做出了极大约束,一堆禁止条款。尽管下面的签约金很慷慨,但李山河还是非常不满意。

幸好他不是孤军奋战。庞大律师团的好处,就是能旁征博引。索尼拟定的合约到了他们手中,很快就被分解成一条条的详细解释,再用平实的话语转述给李山河。

“我的歌曲版权必须全部交给我在维京群岛注册的‘MAX_POWER’合约公司进行运作,并以1日元的价格授予索尼公司进行应用。”

“你问为什么?披头士也是自己开公司经营他们的版权的,我只是在模仿前辈。”

“不许恋爱?你当我是什么人了?妹子脱光了往我床上爬,难道你要我上了之后不认账?太侮辱我的人格了!”

“我要做的摇滚明星,些许丑闻根本不算什么!这条划了!”

谈判非常被动,在强大律师团的支持下,他们总是能找到各种的法律条约进行例证。索尼一方几乎是被动挨打。

后藤本部长咬牙切齿,几次都想把合约甩到那些律师的脸上。付给你们律师费的可是我!有你们这么把雇主按在地上摩擦的吗!

现在,几乎是索尼单方面在求对方,己方除了钱之外,没什么有用的筹码,只能步步后退。

这种感觉,有多少年没体会过了?

他呼了口气,让其他人先顶上,自己带着助理到隔壁休息室,倒了一杯茶牛饮吞下,擦擦嘴道:“总部去调查的人有什么消息了吗?”

助理连忙打电话给总部,片刻后,一脸古怪的道:“总部那边说……详细资料随后就送上。”

“怎么这么快?”后藤本部长有些惊讶,从收集情报开始,怎么也得十天半个月吧,他已经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总部在很久以前就对那人进行调查了。

他来不及思考这后面所代表的意义,传真机正在吐纸,他快速跑过去,拿起传真看了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