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的乱斗打得很快,几乎在几分钟内搞定了。

一个壮汉气喘吁吁的站在赵前面前,他环着手看着这个人,嘴角露出了丝笑意。

“走吧。”那人点了点头。这便就是力量所带来的东西。

“吧咔,吧咔。”脚下用力。

赵前不动声色地把自己脚底下的那个矮个子的两根腿骨踩断。一阵骨碎的声音在寂静的小巷里响起,伴随着地上那个矮个子的闷哼。

引的瘫坐在地上的那两个人吸了口凉气和胆寒,他们只不过一个手脱臼,一个全身脱力而已。另一个倒在地上,进的气少,出的多了。

有些东西,行动比威胁更有用得多。

就像《古惑仔》里的吴镇宇说的那样,“出来混要讲信誉,说让全家死光光,就让他全家死光光。”

“别过来。”一个混混看着赵前向着他们走来,哀求似得说道。他尽他最大的努力挪动着。可他并不为所动。

“啊!”小巷里响起了几声令人毛孔悚然的惨叫。

一切都结束了。

那壮汉在前边走,赵前在后跟着,走远了。

巷子里的两个人听着渐远的脚步声,他们却什么也做不到。

赵前跟在他前边的那个混混后面走着,越走,街上的流浪汉,流莺以及晚上出来玩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起来。

戴礼帽的绅士,穿着黑衣沉默不语的车夫,街上一些白天没有的摊点也多了起来。

虽说爱迪生的电灯让人们所利用的时间大大增加,但在一些赌徒的眼中,这个世界本就没有黑夜白天之分,只有输赢。

“是这儿吗?”赵前站在一家异域古风情的酒馆前问着自己身边的那个混混。

光是店门前的那些打扮艳丽的迎宾女人就会街上的那些流莺失色不少,更何况是那里面的人声鼎沸的叫赌声。

酒色与金钱还有亮着的烛光,在赵前的眼中却更像是一堆废墟。与自己的命相比,这些狗屁都不是。无论是他现在所站的地方还是多年后的现代,人类的某些原始动力貌似从未改变过。有变化的,也只是包装罢了。

“拿着这里的钱,去找一只流莺。我希望我今晚看不到你。”他从手里抓了把硬币,其中还有一枚大的法郎。

“是,大人。”混混讨好似得应道。他略带贱笑式的接过了那几枚硬币,低着头,眼底闪过一丝莫名又不引人的光。

他一脸谦卑,快步往反方向走,也不敢回头。

正转身,走进一条巷子,一只强有力的手便从他的背后扼住了他的脖子。他感觉快窒息了,想要大叫。

这个混混的手脚挣扎着,却又被赵前用另一只手摁住了。

他们两个看上去就好像多年开玩笑的老友,而此时那个有些壮的混混因为无法呼吸而被憋红的脸色就像个喝醉了酒的人。除了脸色痛苦。

“怎么了,我的朋友,走找个地反吐去,然后再接着喝。”赵前强行拖着这家伙走,嘴嘟嘟囊囊的说着些不知所谓的屁话。让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两个醉汉在叙旧。

感觉到自己手里的人渐渐没了声息,赵前才把手里的尸体放在了这个小巷子里。让他背靠墙半瘫坐在地上,一副醉酒后的醉汉找不到路睡着了的样子。

又毫无压力的从这个漆黑的巷子里走了出去,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慌张,就和这些街上的人没什么区别。

又整了整自己的衣服。耳边响起了那声有些熟悉的提示音。

“你的勒颈对老杰克的手下造成50点伤害。”

“老杰克的手下的当前生命值为-10。”

“老杰克手下死亡。”